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8年8月8日
海关系统全力支持我省“双转移”工作
我省“双转移”工作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海关系统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己任,与地方政府同心同德,热情支持我省“双转移”工作。
海关总署党组书记、署长盛组光同志在广东调研时要求全国海关特别是广东省内海关要认真研究和落实好“双转移”重大战略决策,发挥好海关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广东地区改革开放水平。海关广东分署党组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了相关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省内各海关通过制度创新、手段创新、技术创新,以实际行动认真落实“双转移”重大战略部署:一是要以落实《海关总署、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署省紧密合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为切入点,全力支持“双转移”战略的有效实施。二是要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积极为“双转移”战略献计献策。要针对“双转移”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建议性、趋向性的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成果供领导参考;同时加强业务统计与贸易统计分析、外贸进出口监测预警和政务信息报送,为“双转移”工作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决策参考依据。三是要继续深化海关监管通关业务改革,为“双转移”提供便捷优质服务。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及产业转移工业园所在地海关要提供“一站式”服务窗口,为“双转移”企业集中提供企业注册、减免税备案、加工贸易备案、政策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并根据企业管理类别提供便捷的通关服务。四是要大力推进加工贸易和保税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广东加工贸易健康有序发展和转型升级。要建立产业转移属地海关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全省加工贸易三方联网工作试点,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有关产业转移园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前期规划、评估和报批手续;同时开展外发加工审批改革试点,方便企业转移加工工序,积极参与“腾笼换鸟、造林引凤”工作。五是要落实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和通关便利措施,为企业转移创造条件。以实施新的《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为契机,实现省内海关注册登记信息共享,实行全国统一的通关便利措施;继续探索建立对话沟通机制,与广东企业建立新型关企合作伙伴关系。六是要务实推进粤港澳海关合作,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加快“双转移”。积极探索创新粤港、粤澳跨境快速通关等新型口岸通关模式,进一步协调简化通关手续,促进粤港澳通关一体化。七是要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推进关务公开,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